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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了應該怎麼辦?王志安前妻教你怎麼應對家暴。不能寫在協議裡的承諾請不要相信。PUA

一、李汀被家暴後說的話,這四點經驗大家都應該深刻記住。#

  • 1、在家暴第一次發生的時候,就一定要離開。
  • 2、在對方要求你放棄事業的時候,一定要拒絕。
  • 3、不能寫在協議裡的承諾,請不要相信。
  • 4、當對方用你的弱點來拿捏你的時候,一定要明白他不是個善良的人,要儘快遠離。

鏈接:前妻控訴王志安 - 恐怖前妻①
鏈接:前妻控訴王志安 - 恐怖前妻 ②

王志安恐怖前妻 2 出來逐條回應,她已經說得很詳細了。前妻李汀說的更有細節,舉例更豐富。不得不說李汀的邏輯思維和表達能力,不是一般人可及。王志安則不敢視頻回應,而是通過文字表達,暗中玩文字遊戲。

綜合這幾天各方爭論,事情已經明朗化,可以把王志安的棺材板蓋上了。王志安的標籤可以被定性為家暴男、渣男、PUA、欺騙。王志安時代已經落寞,就像你現在很難看到方舟子和司馬夾頭一樣。以後王志安每輸出一次觀點,就會有一大批人反駁它。輪系集體沉默等待教主命令,那群人在那裡裝 b,完全搞不懂教主的邏輯。李老師最近重獲新生,看他說話已經沒有那麼拘謹。

前妻李汀是中國科學院博士後,是微博 800 萬粉絲的網絡紅人,也是文字工作者。王志安這種善於春秋筆法的央視記者,在真相面前,自然是敵不過前妻李汀的文字功底。王志安的聲明核心目標在於:反駁家暴等嚴重指控,通過文字遊戲淡化家暴指控;將矛盾歸因於前妻病情,說李汀有抑鬱症分不清情緒和事實,暗示其言論不可信,同時通過疾病受害者標籤來淡化衝突。塑造負責任父親的人設,反復提及 “女兒” 和 “父親身份”,強化 “為家庭犧牲” 的悲情敘事。前妻李汀也逐一反駁離婚協議的經過和細節。王志安的聲明本質上是一場危機公關的表演,通過情感動員與邏輯裁剪,試圖在輿論場中重建道德合法性。


王志安李汀兩人在 2015 年結婚,至今已經十年了。前妻李汀對王志安知根知底,妻子對他的容忍讓他可以為所欲為。但是當妻子破圈覺醒以後,王志安的自媒體前途一夜崩塌。誰也不能保證以後還會爆出什麼大瓜。曾因調侃殘疾人被台灣驅逐出境,這次王志安還能不能留在日本,會不會被舉報,這也是未來關注點之一。

王志安的 PUA 能力真強,不但 PUA 自己的妻子,而且 PUA 自己的觀眾。現在人設全塌了,他就是道德綁架妻子,什麼新聞理想,家國天下,都是他自私的說辭。想想這個和道貌岸然的政客是不是很像同一類人,那些表面很高大上的人,其實生活中往往不如普通人。這類人總覺得自己肩負著責任,對外面人裝起來得很好,但是對近親的人本性暴露無疑。只能說這類人骨子裡就是不善良,對外人的善良都是裝出來的人設。


王局連線貓叔:我來總結一下李穎的網絡變現史【直播切片】 - YouTube - 0-0-45

二、王志安 4000 字聲明長文#

聲明:

各位朋友:

過去兩周,無時無刻不在煎熬之中,直到上周日晚,無數朋友的勸告,陪伴都告失敗,所有私下的努力都告破裂,整個事態終於爆發。

很抱歉讓各位看到我情緒崩潰的場景,無比脆弱的一面。我沒能處理好我身邊親人的問題,無比慚愧。

我的前妻李汀從周日晚開始,在網上做視頻,做直播,對我有諸多指責。我一直沒有回應,考慮到孩子,也考慮到對她病情康復的影響。許多朋友都給我發來消息,說,王局,忍住,不管多大的委屈,你是個男人,你就要承擔。

我和李汀離婚已經三年半,但有一個共同的孩子,即便我們離了婚,我一直把她當作叫親人。承擔這一切,也是我份內的事。誰讓我們夫妻一場,還有個誰也無法割捨的孩子呢?

但這些指控中有些甚至涉嫌到犯罪,比如說家暴,我如果一直沉默,就相當於默認了。

我不僅僅是我自己,我還是個父親,我不能讓女兒對父親產生足以構成傷害的誤解。同時,我還是一個公司的核心創作者,我無法工作,整個公司就都全部停擺,如果我默認這一切,不光我自己名聲掃地,過去三年,我們這個團隊辛苦打拼出來的,這個海外中文媒體,都可能就此歇業。

考慮再三,我還是要發一個聲明。請原諒,由於事涉諸多當事人的隱私,以及未成年的孩子,我不能說的太過詳細。我也不想將我和李汀遭遇的種種過往,全都曬到網上讓看客們評論是非,我只會在最低限度內,澄清對我來講,不得不澄清的內容。我也不會就這些內容,貼出聊天記錄,離婚協議等等的證據。但我以我的生命擔保,我以下聲明內容,全都是真的:

1、我從未對李汀進行過任何家暴,無論在中國還是日本,無論婚內還是婚外。李汀由於患有嚴重的抑鬱症,經常有極端行為,而且事涉孩子,我們在家庭生活中有過肢體接觸,但都是為了制止悲劇事件的發生。我從未有過針對她本人的暴力行為。我們在北京生活時,因為家庭糾紛李汀曾經多次報警,但沒有一次警方認定我對李汀實施了家庭暴力。

2、我和李汀移民日本,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孩子在日本接受教育。李汀剛開始有顧慮,我幾次帶她來日本參觀過多家幼兒園,看過後她也認為好過國內教育,於是我們開始辦理來日本的簽證。另一個考慮是國內的生活環境對李汀的抑鬱症不利,換一個環境舒適的國家生活,對她的康復有利。

李汀的原生家庭很不幸,認識我之前就患有抑鬱症,懷孕生產過程中症狀加重,我帶她看遍了北京的醫院,從北大醫院到和睦家,從六院到協和,大約從 18 年開始,在協和醫生的指導下,開始接受藥物治療。

當初我以家族身份拿的簽證,並沒有決定在日本長期居住,原本的設想是李汀帶孩子在日本生活,我在國內工作,考慮到北京東京只有三小時航程,來去也方便。李汀自從和我結婚後就沒有上過班,隨著她抑鬱症的加重,她其實已經很難完成系統性工作。2019 年 6 月,我被全網封殺,忽然失去了工作,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被邊控,這年 10 月,簽證辦下來之後,我們一家匆忙來到東京。

李汀到了日本就立即喜歡上了這裡,我當時把與她和孩子送到東京就回到了北京,希望找人疏通把封殺的事情解禁了,沒頭蒼螞蟻一樣找了一個月,毫無進展,李汀在微信裡和我說,你乾脆死了在國內的心,徹底來日本吧。

日本好是好,但我不會日語,在這裡沒有任何社會關係,我在這裡能做什麼?2020 年 1 月,疫情來襲,我被困在東京,無法回國。沒有任何收入,可謂坐困愁城。

2021 年 2 月我和李汀簽署了第一份離婚協議,離婚的具體原因,我們自己在協議裡寫的很清楚,主要原因是性格不合。原本以為離開國內的環境兩個人共患難會彌合在國內時就存在的各種衝突,但我們兩個都努力了,也都失敗了。

我們的離婚全程都是友好協商,2021 年 2 月,簽署完離婚協議後,我就搬離了家,一個人住在朋友的民宿裡。我們走完日本法律程序,是 2021 年 10 月,整個過程大約持續了 8 個月。期間我們針對離婚協議數易其稿,最終也將協議遞交了東京地方裁判所。幫我們辦離婚的手續的有律師,有翻譯,均能見證我們的協商過程沒有任何欺騙行為;

3、我從未在離婚時承諾不再婚,不生育。相反,我們的離婚協議裡明確寫有我們彼此再婚的約定,也詳細約定了我一旦再有子女,雙方子女的權益。在每一份協議的條款裡,均有同一性質的條款;

4、我們離婚時,我本人正值事業低谷,長達三年沒有任何收入。舉家來到日本,語言不通,前途一片渺茫。當時我們協議離婚裡約定,孩子的撫養費為每年 100 萬日元,但孩子所有教育費用直到大學畢業均由我來承擔。此外,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資助。憑良心講,這份協議當時給予的撫養費用不高,但也是我在毫無收入前提下力所能及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2021 年 11 月,我回國為母親奔喪,也為重新出來做事兒做最後的努力,結果當然是沒有結果。2022 年 4 月,我從國內回到日本,5 月初我開始嘗試做 YouTube。幸運的是,沒有經歷太多波折,頻道就做起來了,三年半以來,頭一次有了收入。隨著收入的增加,我對李汀的資助也在不斷上漲。現如今承擔的費用,遠遠不止我們離婚協議上規定的數字,我可以說,這些錢足以讓李汀母女在東京過上穩定的中產生活。

離婚後,李汀家中的各種大小事物,從租房到母親的簽證,從搬家到公司運營,我都盡心盡力在承擔。2024 年,李汀租的房子到期後沒有找到住處,我將其一家三口接到我自己的住處,住了將近三個月。此時,我已經有了女朋友,為了讓李汀孩子和老人搬過來,我讓自己的女友搬回了自己的住所。女朋友有抱怨,我說,我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我不能讓她流離失所。這一切,我從來沒和李汀講過。

我一直認為,女兒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要解決女兒的事情就必須同時幫助孩子的媽媽。他們是一體的,我不幫助媽媽,就幫不到我的女兒。

5、李汀搬離自己租住的房子後,孩子的上學成了問題,因為搬家就必須從原來的學校轉學。為了讓孩子繼續能在原來的學校讀書,也為了李汀一家居住,我在一個多月內在東京買了一套四個臥室的公寓,李汀一家搬了進去。緊接著,又借錢給李汀,讓她買了一套學區房。而我自己,這幾年住過民宿,住過朋友家,至今還住在租住的房子裡。我當然不敢說,身為前夫我做的盡善盡美,但我敢說,我一直在盡最大努力幫助他們,無論是孩子還是媽媽。離異家庭的彼此扶持,遠不是金錢能衡量的,這背後的付出和努力,除了當事人,外人很難體會。

李汀早年抽煙,在和我結婚後好不容易戒掉了一段時間,離婚後她又抽了起來,常常在孩子面前直接抽。我經常勸她戒煙,我說,你只要戒掉抽煙的習慣,我每年就再多給你 100 萬日元。很可惜,她一直沒有戒掉。客觀講,或許正因為我離婚後對李汀家庭事務 “介入” 的太多,為兩周之前的情緒爆發埋下了伏筆。

6、今年一月,我去歐洲採訪,一天晚上,李汀和我抱怨元旦時我帶女兒去宮古島,沒有帶她一起去。我此前的確說過想帶她一起去,但是現女友知道後很不開心,說你怎麼能這樣,都離婚了,還帶他們單獨出去旅行。我告訴李汀我有女朋友了,可能不太方便帶你一起去了,你找個時間和孩子單獨出去旅行吧,無論去哪,日本還是國外,我都給你們承擔全部費用。她當時說,祝賀你終於有了新生活,但希望我如果未來有孩子,一定不能移愛,要給我們的孩子一些專門保證。我說怎麼會移愛呢,哪個孩子都是孩子,當父母的,怎麼可能顧此而失彼。

大約兩周前,李汀獲知我的女朋友懷孕,而且即將臨產,她的情緒由此爆發。這之後發生的噩夢般的經歷,我真的不想再回憶。我或許會在視頻裡簡單說一下,文字裡每打一個字,都猶如萬箭穿心。

7、我想說的是,李汀長期患有抑鬱症,這類疾病常常分不清情緒和事實,我並不認為她近期在視頻講述的內容是在有意說謊,她的抑鬱症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因為服藥情緒很穩定,這次情緒爆發的起因,部分原因是因為我沒有處理好和她的溝通問題,這是我的錯。

家族裡有嚴重抑鬱症患者經驗的人一定可以理解,和抑鬱症患者長期打交道,需要格外的忍耐,承受超長的壓力。這種疾病施害的對象是自己的親人,越是親近的親人,他們的 “情感勒索” 就更嚴重。無數家庭悲劇的背後,都是這種疾病在折磨著患者,也折磨著家人。我不是為自己辯解,我只是想說,在這種長期壓力下生活,我的情緒也經常瀕臨崩潰的邊緣。周日晚上我的失控,就是九天來無數排山倒海般的壓力下最終的結果。

我和李汀婚姻存續期間,大多數過的都是這種日子。離婚後我們的關係融洽很多,她有了新的感情,我們之間有了疏離感,反而容易相處了。再加之她持續吃藥治療,在過去的三年半,至少我的感受,她已經近乎於一個正常的人了。但可悲的是,在兩周之前,她突然再次爆發,一夜回到了過去的狀態。對她這種表現,我十分熟悉,萬分痛苦,也十分同情。這不是她的錯,我們是疾病共同的受害者。

李汀目前的精神狀態,我即便想要幫助她,也愛莫能助。從區役所到警察,所有機構都建議,我們今後應該物理隔離,不再有任何交集。我自己也很怕和她在這種狀態下保持聯繫,但如果我掉頭離開,我又無比擔心我的孩子,她只有八歲,正是心理構建底層邏輯的年紀。

李汀懷孕的時候,患有甲減,醫生當時說,這個孩子有很大概率智力會受到影響,建議流產。李汀當時無比決絕,堅持要這個孩子,接受極速提升甲狀腺素的治療。那段時間,她經常因為藥物反應無法入睡,我們又擔心生出來的孩子存在先天缺陷,也是那段時間,李汀的情緒非常不穩定,我人生中唯二兩次打救護車的經歷,都發生在那個時候。

孩子出生後,第一時間做了檢查,醫生說,一切指標都正常。但是,孩子的智商需要到兩三歲才能看出是否存在缺陷。我們一路做著各種檢查陪著孩子長大,現如今,她長得聰明伶俐。

上上周三晚上,李汀在我家情緒失控,孩子悄悄拿起媽媽的手機,走到樓下撥通了我們一位共同朋友的電話,這位朋友火速趕到現場,他最終將李汀和孩子送回到自己的家。一個八歲孩子的善解人意,令人心碎。

上周日的早上,我和李汀在我們家爆發一場爭吵,這些天從沒有說話,一直默默看著的孩子突然大聲喊道:你們吵來吵去,有考慮過我的感受麼?那個瞬間,孩子像個家長,因為顧全大局而隱忍,而我們,就像個不懂事的孩子。

我需要李汀重新站起來,回到過去幾年的狀態。我十分感激她當年的決絕和堅持,為我們帶來一個天使般的女兒。我手機存著女兒從產房到上一周所有的視頻,照片,每每遇到煩心事,點開手機,聽聽她當年咿咿呀呀的小奶音,我的心就被治癒了。

現如今,我們的孩子等著她陪伴,等著她和她一起成長。她們彼此都是各自生命的一部分,難分難捨,骨肉相連。她們健康則一起健康,崩潰會一起崩潰。為了疾病的循環不會代代相傳,我必須讓李汀重新好起來。

希望各位能一起支持我和李汀,她現在需要的是幫助,幫助她根據病情問診就醫,穩定服藥,讓她情緒重新穩定下來,而不是在網上給她的情緒添柴加火。這是專業醫生的建議。

這種 “支持” 只會讓她病情加重,我們這些親人在備受傷害煎熬的同時,只能無助無力地看著她邁向深淵。

請給李汀和我們的女兒,還有我,一個有希望的未來。拜託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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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Deepseek 怎麼評價王志安的話術#

王志安的這篇聲明是一份精心構建的文本,通過多種話術策略回應指控、塑造人設並引導公眾情緒。以下從情感操控、邏輯構建、責任轉移、權威背書、隱私邊界五個維度分析其核心話術:

s1、情感操控:以 “弱者姿態” 換取同情#

  1. 自我暴露脆弱性

    • 開篇強調 “煎熬”“情緒崩潰”“萬箭穿心” 等詞彙,渲染個人痛苦,將自身置於 “受害者” 位置,引發讀者共情。
    • 反復提及 “女兒” 和 “父親身份”,強化 “為家庭犧牲” 的悲情敘事(如 “不能讓女兒流離失所”“孩子像家長般隱忍”),利用親子紐帶激發道德共鳴。
  2. 對前妻的 “去人性化” 與 “病理化”

    • 將李汀的指控歸因於 “抑鬱症分不清情緒和事實”,暗示其言論不可信,同時通過 “疾病受害者” 標籤淡化衝突的實質性矛盾。
    • 強調李汀的 “極端行為”“情緒失控”,塑造其 “非理性” 形象,間接削弱指控的正當性。

s2、邏輯構建:選擇性敘事與信息遮蔽#

  1. 單方面事實陳述

    • 僅提供對自身有利的細節(如離婚協議條款、經濟資助、買房幫助),回避具體指控的細節反駁(如未貼出聊天記錄、警方記錄)。
    • 用 “以生命擔保” 強化聲明的可信度,但缺乏實證支撐,依賴個人信用背書。
  2. 時間線模糊與因果關聯

    • 將婚姻破裂歸因於 “性格不合”“抑鬱症”,淡化自身可能的問題(如婚內矛盾、溝通責任)。
    • 將衝突爆發歸因於 “現女友懷孕” 這一外部事件,暗示李汀的 “情緒失控” 具有偶發性,回避長期矛盾的累積性。

s3、責任轉移:外部歸因與道德綁架#

  1. 將矛盾歸咎於不可抗力

    • 強調 “被全網封殺”“疫情被困東京” 等外部環境壓力,將個人困境轉化為時代悲劇,減輕自身決策責任。
    • 將李汀的指控歸因為 “抑鬱症發作”,轉移公眾對事實本身的關注,將矛盾病理化。
  2. 道德制高點占據

    • 反復強調 “為女兒付出”(如犧牲現女友、借錢買房),塑造 “無私父親” 形象,暗示李汀的行為損害了孩子利益。
    • 呼籲公眾 “支持李汀就醫而非添柴加火”,將輿論批評等同於 “傷害患者”,迫使公眾站隊 “理性同情” 一方。

s4、權威背書:利用制度與第三方增強可信度#

  1. 法律與程序正義

    • 強調離婚協議經過 “律師、翻譯、東京裁判所” 認證,利用司法程序合法性證明自身行為的正當性。
    • 提及 “警方未認定家暴”,借用公權力結論反駁指控,規避具體細節爭議。
  2. 醫學話語權壟斷

    • 多次引用 “醫生建議”“專業治療”,將自身立場包裝為科學理性,暗示李汀需要的是醫學干預而非輿論支持,削弱其發聲的正當性。

s5、隱私邊界:以保護之名控制敘事#

  1. 選擇性披露隱私

    • 聲明以 “保護未成年人” 为由拒絕提供證據(如聊天記錄),卻主動披露李汀的病情、吸煙習慣、甲減治療等私人信息,形成不對等的信息權掌控。
    • 通過 “分享苦難細節”(如打救護車、女兒智商擔憂)強化悲情敘事,同時規避對自身不利的信息披露。
  2. 公私領域模糊化

    • 將家庭矛盾升華為 “社會議題”(如抑鬱症家庭困境、離異家庭互助),引導公眾從私人倫理討論轉向公共情感共鳴,淡化個人責任。

s6、總結:話術目標與潛在風險#

王志安的聲明核心目標在於:① 反駁家暴等嚴重指控,維護個人名譽;② 將矛盾歸因於前妻病情,轉移輿論焦點;③ 塑造 “負責任父親 / 受害者” 人設,爭取公眾支持。

潛在風險

  • 病理化指控:將李汀的控訴歸為 “疾病導致”,可能引發對精神疾病群體的污名化爭議。
  • 證據缺失:缺乏實質性證據(如警方記錄、協議原文),聲明依賴情感說服而非事實澄清,易被質疑可信度。
  • 輿論反噬:過度渲染 “犧牲敘事” 可能導致公眾對其動機的懷疑(如利用女兒博同情),尤其在涉及現女友懷孕等敏感細節時,可能引發道德爭議。

此聲明本質上是一場危機公關的表演,通過情感動員與邏輯裁剪,試圖在輿論場中重建道德合法性。公眾需警惕此類文本中 “真相” 與 “敘事” 的界限,在同情與批判間保持審慎。

王志安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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